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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氏瞒报门,利益与良心,药企,你注重哪个?

知名跨国企业罗氏制药近来由于瞒报1.5万例严重不良反应一事走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一时间,媒体争相报道并纷纷猜测罗氏制药瞒报严重不良反应意欲何为。笔者认为,制药行业是一个暴力行业,而企业的最终目的无非是盈利,说到底,罗氏制药隐瞒1.5万例严重不良反应只不过是利益链条从中作祟。

瑞士制药巨头罗氏制药被曝隐瞒1.5万例药品严重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是全世界的制药企业所不能避免的,每年被曝出药品不良反应的药企也不少,在被媒体曝光之前药企真的没有发现不良反应的现状吗?还是明明发现也装聋作哑呢?L-赖氨酸盐酸盐www.huachangpharm.com

药企对不良反应的隐瞒,在经济上无非是考虑到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节约经济、时间成本研发另外新药。一旦药品的不良反应公之于众,国家药监部门势必会对相关药品及企业进行检查和处罚,停业整顿也是不可避免,如此一来在影响企业美誉的同时,会把时间过多的耽误在应对相关部门的检查上。

而若药品需要重新进行研发完善,则会花费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在已上市的药品上,对于其他新药品的研发会或多或少产生一些影响,也更增加了药企的经济负担。

第二:不良反应对相关药物的销量产生影响。药品出现不良反应以后,轻微的可能会影响在市面上的销量,严重的可能直接被拒绝在市场上流通。药品从研发到检测在到上市,这其中所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是巨大的,若药品发现不良反应而被拒绝流通的话,这对药企来说损失将无可估量。

第三:逃避相关部门对药企的处罚。药企的不良反应出现以后,相关部门将对涉事企业进行处罚,而在国内,类似的处罚制度相对国外来讲是十分仁慈的。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中所提到的,国家相关部门视情节的严重性处以5000—30000的罚款。

而众所周知,制药业是一个暴利行业,甚至有业内人士直言此类罚款对药企来说简直是“九牛一毛”。而国外对类似事件的处罚是十分严厉的,例如6月份强生因隐瞒药物风险被罚11亿美元,紧接着7月份葛兰素史克因非法营销处方药物被罚30亿元。就算处罚的如此严格,国外制药企尚且仍有违规事件发生,何况国内如此“人性化”的处罚方式呢?

药企:利益pk良心

今天我们看到的是罗氏制药的案例,在震惊之余我们心里也在打鼓,难道国内药企就没有出现过类似的例子吗?其实,药品的不良反应是不可能完全免除的,因为每个患者的体质不同,药品在体内所产生的反应也各不相同。但是不能因此而对药品的不良反应予以姑息,毕竟它对患者身体的伤害重者危及生命,轻者也会埋下疾病隐患。而这与药企生产药品治病救人的初衷相违背。

在我国,相关部门对药品的不良反应采取的是企业自愿申报制,也就是企业通过一线医疗服务人员或医疗机构在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后主动申报当地药监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申报,然后由当地药监部门上报国家药监部门,若经监测发现该产品确实有问题,则会根据不良反应的具体程度采取相应的措施,如:罚款、停产、停售、责令整改等。然而有数据显示,我国自愿申报不良反应的企业仅占20%,而这个数据在国外占到了80%。

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或许不能自觉申报,这时候,相关部门的监管就显得十分的重要了。当药品不良反应出现后,我们在谴责药企良心的时候,也希望相关监管部门能真正发挥自己的职能,守卫人们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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