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张家港)常余化工有限公司
 
1,3,5-吡唑酮 PMP
磷酸三(丁氧基乙基)酯
磷酸三乙酯
 
1,3,5-吡唑酮
N-乙酰乙酰苯胺
9-蒽醛
三氯氧磷

 

1 总则
1.1项目背景
  江苏(张家港)常余化工有限公司(原张家港市常余化工厂)为股份合作制企业,自1997年12月转制以来,企业发展速度较快,年销售收入从1997年的2800万增加至2005年的21000万,固定资产从1997年的400万增加至2005年的5800多万。
  公司专业生产农药、医药、染料中间体和磷酸酯系列阻燃剂,目前的主要产品有:三氯氧磷、磷酸三乙酯、磷酸三(1-氯-2-丙基)酯、磷酸三(丁氧基乙基)酯、1-苯基-3-甲基-5-吡唑酮(以下简称1,3,5-吡唑酮)、N-乙酰乙酰苯胺(以下简称双乙苯胺)、乙基磷酰二氯。产品均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公司目前年产三氯氧磷15000吨(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中三氯化磷是生产三氯氧磷的原料,目前年产三氯化磷8000吨,三氯化磷全部自用还需要外购)。
  随着国内外化工行业的迅速发展,医药、农药中间体不断发展,需求量相应增加,从而也增加了对三氯氧磷的需求,尤其塑料行业的蓬勃发展,促进了磷系增塑剂、阻燃剂使用量提高,国内外市场对三氯氧磷的需求量明显增加。
  根据以上情况,江苏(张家港)常余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将三氯氧磷产量增加至35000吨/年,其原料三氯化磷产量相应增加与之匹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凡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阐明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以确保社会、经济与环境同步发展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为此,江苏(张家港)常余化工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市环保事业发展中心(国环评证乙字第1805号)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工程的可行性、污染防治措施的可靠性及其经济损益,反馈于工程建设,促进“三同时”、“三效益”的统一,维护生态平衡,并为其以后的环境管理和发展,提供科学的依据。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课题组,在现场踏勘和消化项目可研报告的基础上,开展环评工作,完成本评价报告。报请苏州市环保主管部门评审和批复。
1.2污染控制目标和环境保护目标
1.2.1污染控制目标
(1)大气污染控制目标
  有组织排放废气达标排放,有效控制和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量,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受到明显的影响。
(2)水污染控制目标
  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乐余染整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噪声污染控制目标
  厂区内噪声不对生产操作人员造成危害;
  厂界外噪声达标排放,不干扰周围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和休息。
(4)固体废弃物治理目标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进行100%的处理处置,实现零排放,不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影响。
1.2.2环境保护目标
  评价区域内的主要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评价范围内居民点;水环境保护目标为四干河、五干河及长江;本项目厂址四周为工厂和港口,声环境功能为3类。主要保护目标见表1-1:

表1-1 环境保护目标汇总表

环境要素

环境保护对象名称

方位

距离(m)

人数(人)

环境功能

保护级别

地表水

四干河

西北

850m

——

工业、农业用水

Ⅳ类

五干河

东南

150m

——

工业、农业用水

长江

东北

200m

——

渔业、工业、农业用水

Ⅲ类

大气

闸西

西

1100m

1000人

居民区

二级

乐余镇22大队

西北

700m

800人

居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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