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91.140.30

Q76

 

空调通风空调通风管道系统清洗规范

Cleaning code for air ductair duct system inof heatingventilating

and air-conditioning systems

(报批稿征求意见稿)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

引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应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通风系统的检查  ………………………………………………………………………………………2

4.1 检查时间  ……………………………………………………………………………………………2

4.2 检查范围  ……………………………………………………………………………………………2

4.3 微生物污染物检查  …………………………………………………………………………………3

4.4 检查人员  ……………………………………………………………………………………………3

4.5 需清洗的条件  ………………………………………………………………………………………3

5 工程环境控制    ………………………………………………………………………………………3

5.1 通风管道保持负压  …………………………………………………………………………………3

5.2 作业区隔离  …………………………………………………………………………………………3

5.3 清洗装置  ……………………………………………………………………………………………4

5.4 烟火探测设备  ………………………………………………………………………………………4

5.5 建筑增加与减压………………………………………………………………………………………4

5.6 化学制剂的使用  ……………………………………………………………………………………4

5.7 污染物处理    ………………………………………………………………………………………4

5.8 工程计划  ……………………………………………………………………………………………4

5.9 周围空气净化  ………………………………………………………………………………………5

5.10 有害挥发物 …………………………………………………………………………………………5

5.11 通告 …………………………………………………………………………………………………5

6 通风系统的清洗  ………………………………………………………………………………………5

6.1 机械清洗方法  ………………………………………………………………………………………5

6.2 部件清洗  ……………………………………………………………………………………………5

6.3 玻璃纤维部件的清洗  ………………………………………………………………………………6

6.4 生物污染物清洗  …………………………………………………………………………………6

7 清洗后的修复与更换  …………………………………………………………………………………6

7.1 材料的修复与更换  …………………………………………………………………………………6

7.2 外部绝缘材料的修复  ………………………………………………………………………………6

7.3 记录  …………………………………………………………………………………………………6

8 工程监控  ………………………………………………………………………………………………6

9 清洗效果的检验  ………………………………………………………………………………………6

9.1 检验要求  ……………………………………………………………………………………………6

9.2 目测法  ………………………………………………………………………………………………7

9.3 称重法  ………………………………………………………………………………………………7

9.4 检验规则  ……………………………………………………………………………………………7

附录A (资料性附录)工程监控   ……………………………………………………………………8

A.1 概述   ………………………………………………………………………………………………8

A.2 工程监控方案内容   ………………………………………………………………………………8

附录B(资料性附录)取样  …………………………………………………………………………

 

  ..

    ..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通风系统的检查..

4.1 检查时间..

4.2 检查范围..

4.3 生物污染物检查..

4.4 检查人员..

4.5 清洗通风系统的条件..

5 工程环境控制..

5.1 空调通风管道保持负压..

5.2 作业区隔离..

5.2.1 一般情况的隔离..

5.2.2特殊情况的隔离

5.3 清洗装置..

5.3.1 卫生和安全性检查

5.3.2 运行状态

5.3.3

5.4 烟火探测设备..

5.5 建筑增加和减压..

5.6 化学制剂使用控制..

5.7 污染物控制..

5.8 工程计划..

5.9 周围空气净化..

5.10 清洗过程中有害挥发物的控制..

5.11 通告..

6 通风系统的清洗..

6.1 机械清洗方法..

6.2 部件清洗..

6.3 玻璃纤维部件的清洗..

6.4 生物污染物清洗..

6.4.1 清洗方法..

6.4.2 被污染多孔材料的更换与清洗..

6.4.3 表面处理..

7 清洗后的修复与更换..

7.1 材料的修复与更换..

7.2 通风系统外部绝缘材料的修复..

7.3 记录..

8 工程监控..

9 清洗效果的检验..

9.1 检验要求..

9.2 视觉法..

9.3 称重法..

9.3.1 擦拭取样..

9.3.2 使用器材..

9.3.3 检验方法..

9.3.4.... 判定基准值..

9.4 检验规则..

附 录 A..

A.1 概述..

A.2 工程监控方案内容..

  .. I

    .. III

1 范围..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 术语和定义.. 4

4 通风系统的检查.. 5

4.1 检查时间.. 5

4.2 检查范围.. 5

4.3 生物污染物检查.. 6

4.4 检查人员.. 6

4.5 清洗通风系统的条件.. 6

5 工程环境控制.. 6

5.1 空调通风管道保持负压.. 6

5.2 作业区隔离.. 6

5.3 清洗装置.. 7

5.4 烟火探测设备.. 7

5.5 建筑增加和减压.. 7

5.6 化学制剂使用控制.. 7

5.7 污染物控制.. 7

5.8 工程计划.. 7

5.9 周围空气净化.. 8

5.11 通告.. 8

6 通风系统的清洗.. 8

6.1 机械清洗方法.. 8

6.2 部件清洗.. 8

6.3 玻璃纤维部件的清洗.. 9

6.4 生物污染物清洗.. 9

6.4.1 清洗方法.. 9

6.4.2 被污染多孔材料的更换与清洗.. 9

6.4.3 表面处理.. 9

7 清洗后的修复与更换.. 9

7.1 材料的修复与更换.. 9

7.2 通风系统外部绝缘材料的修复.. 9

7.3 记录.. 9

8 工程监控.. 9

9 清洗效果的检验.. 9

9.1 检验要求.. 9

9.2 视觉法.. 9

9.3 称重法.. 10

9.3.1 擦拭取样.. 10

9.3.2 使用器材.. 10

9.3.3 检验方法.. 10

9.3.4.... 判定基准值.. 10

9.4 检验规则.. 10

附 录 A.. 11

A.1 概述.. 11

A.2 工程监控方案内容.. 11


 

   

    本标准第3章、第8章、第6.4.3条附录A、附录BB以及其他章节中写明“易”的条款为推荐性条款,其余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参考了等效采用美国国家风管清洗协会行业标准《暖通空调系统的评估、清洗和修复》(ACR2002、《日本风道清扫协会技术标准》(1990版)》,在标准文本格式上按GB/T 1.1-2000做了编辑性修改

附录A和附录B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研究中心、北京工业大学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研究中心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研究中心、北京工业大学、全国暖通空调及净化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空调研究所军事医学科学院、全国冷冻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冷冻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蓝星清洗工程有限公司、全国冷冻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跃进、吴玉庭、李爱仙、马重芳黄维车凤翔李德福张明圣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已成为许多建筑中一个重要设施。随着人们对使用空调可能会造成疾病的转播的认识(如军团菌),特别是这次发生在2003年的极具传染性的“非典型肺炎”的肆虐,更使全社会深刻意识到清洗空调系统的重要性。为有效遏止“非典”的进一步蔓延,建设部、卫生部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建筑空调通风系统预防非典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大型建筑中央空调的清洗消毒处理。

为了规范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防止空调系统或通风系统清洗工程有可能造成的二次污染,以及污染物在清洗中的扩散,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紧急下达了制定《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国家标准的任务,并把该标准纳入了加强与防治“非典”相关技术标准工作之内。

该标准主要参考了美国国家风管清洗协会行业标准《暖通空调系统的评估、清洗和修复》(ACR2002)和《日本风道清扫协会的技术标准》(1990版)。由于该标准的制定任务紧急,制定过程的时间很短,没有更多的时间对标准中个别要求的科学性进行实践评定,如检验规则中的采样及判定等。这些问题有待于今后在清洗工程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并在标准修订中进行改和补充。

 


空调通风空调通风管道系统清洗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空调通风空调管道系统风管系统(简称:通风系统)(后简称管道通风系统)清洁度的检查评估、工程环境控制、管道通风系统清洗方法、清洗后的修复与更换、工程监控和清洗效果的检验。和微生物的清除等。

本标准适用于被尘粒和生物性因子的污染,对空气过滤无特殊要求的空调通风与空调管道系统风管系统及类似风道的清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6803 采暖、通风、空调、净化设备 术语

GB/T 17095 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

GB/T 18204.1 公共场所空气微生物检验方法 细菌总数测定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18204.1公共场所空气微生物检验方法 细菌总数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除采用GB/T 16803中的定义外,还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衬套  lLining

一般指粘附于风管内表面的玻璃纤维或者其他编织物编席等隔热、隔音材料。

3.233

空气处理单元机组 aAir handling unit

输送、净化清洁和调节空气(冷、热、湿)机组装置,通常连接在通风管道系统中,输送、清洁和调节空气的装置

3.34

生物污染物 biological contaminants

细菌、真菌(霉菌)、病毒、物皮屑、螨虫、昆虫、花粉和其他生物性物质,及这些物质的衍生物。

3.435

   接触式真空吸尘器 cContact vacuum

带有尼龙子的吸气口,并通过软管与便携式收集装置连接的吸尘装置。刷子头直接与清洗表面相接触。

3.536

污染物  cContaminant

管道通风系统通风系统内部不应该存在的任何物质

3.63.7

   隔离隔离区作业 cContainment aArea

在检查和清洗过程中所设置的作业空间,以便避免控制污染物转移到其他相邻区域。

3.739

    通风与空调系统中风管系统空调通风管道系统air duct system in heating ventilation and air-conditioning systems  air duct system of conditioner

通风与空调系统中用于处理和输送空气的风管、风口、空气处理机组及其它部。空调区和人居区的空气配送系统的内表面。空气处理机组、通风管道等组成的系统以下简称通风系统。

包括从空气进入系统开始的整个加热、空气调节、空气从进入直至空气被排出的管道系统回风隔栅、回风管、空气处理单元机组空气处理单元内表面、混合室、盘管、冷凝排水管、加湿器和除湿器、送风管、风机、风机段、风扇浆片、空气洗涤系统、除雾器、旋转轮叶、过滤器、过滤段、回热盘管和散流器等都是管道系统的部分。系统还可以包括其他件,如专用排气、通风部件和空气处理系统。

3103.8

    机械搅动装置 mMechanical aAgitation dDevice

   搅动方式来驱除管道通风系统内污染物和碎屑的机械装置

3113.9

     机械清洗 mMechanical cCleaning

   通风管道系统内部不该出现污染物和碎屑的物理去除

3.123.10

       空气负压机 nNegative aAir mMachine

是一种装有高效空气过滤器的风机驱动设备,用来收集尘粒、容纳尘粒和控制作业区压力。这个设备的排气可不通到建筑隔离区外部。被设计用来收集尘粒驱除尘粒控制清洗作业区负压,是一种高效空气过滤的风机驱动设备。

3.133.11

    非多孔表面材料 nNon-porous materialsmetiralSurface

 通风 系统中与气流接触,不被水和空气渗透的表面材料,如铁片铝片或聚合物等。

3.14

    污渍  Stain

    污染或染色系统表面,且不能被接触式真空吸尘器去除的污物。

3153.123

多孔表面材料 porous materialssSurface

通风系统中与气流接触被水或空气渗透的表面材料。例如玻璃纤维管衬板玻璃纤维管面板、木材、混凝土等。

3163.134

    视觉清洁 vVisibly cClean

目测通风管道系统内表面无粘结物和碎屑的状态。

3173.145

   湿法清洗 wWet pProcess cCleaning

应用水或液态化学药剂清洗管道通风系统及部件的方法。

4 通风管道系统的检查与评估

4.1 检查时间

应定期对通风管道系统清洁度进行检查。1中给出的是最小检查间隔应不低于表1的规定。对于高湿地区或污染严情况检查周期要相应缩短或提前检查。

 

1 空调通风 通风管道系统清洗检查时间间隔           间隔  单位:年)

建筑物用途分类

空气处理机组

送风管

回风管

工业

1

1

1

居室人居

1

2

2

小商业

1

2

2

商业

1

2

2

卫生保健

1

1

1

航运业

1

2

2

 

4.2 检查范围

检查包括空气处理机组管道系统部件与管道系统的典型区域。在通风系统中含有多个空气处理单元机组管道系统中,应对一个典型的单元机组进行检查。

清洁检查过程不能由于对灰尘、微生物菌群和其他碎屑进行过多的扰动而造成对室内环境造成损坏。在怀疑有污染发生时或少量的污染物危及敏感区域环境时,应该采取环境控制措施。

4.2.1 处理机组

检查考虑空气处理单元机组的所有组件,包括过滤器和空气旁路加热和制冷盘管冷凝水盘、冷凝排水管、加湿系统、隔音材料、风机和风机室、调节板、门的密封垫和整体装置等。

4.2.2 送风管

送风管清洁度检查考虑管道送风系统中典型部分,包括控制器、混合室、回热盘管和其他内部组件。

4.2.3 回风管

回风管的检查考虑回风系统部件典型部分,包括回风管、调节阀、回风空气增压器、空气混合增压器和格栅等。

4.3 生物污染检查

应对管道通风系统清洁程度检查应该包括中的生物污染程度进行检查检查应对包括生物污染物情况以及空气处理单元机组、加湿器和其它典型部位的微生物孳生区进行估计情况

如果通风系统装有加湿器或当地气候为热湿环境管道系统每年至少检查两次,并对送风空气微生物进行检测。

微生物检查采样方法应按照GB/T 18204.1的有内容规定进行。

4.4 检查人员的要求

检查人员应熟悉被检查的管道通风系统,具有室内环境采样操作的经验,并熟悉现代空调工业管道通风系统风管清洗程序及相关工业标准。

4.5 清洗管道通风系统的条件

出现管道系统满足任何一种情况之一通风通风系统实施清洗。

aA通风通风.  系统存在污染:

1)  1)系统中各种污染物或碎屑已累积到可以明显看到的程度;

2)  或经过检测分析报告证实送风中有明显微生物生长和孳生微生物检查的采样方法应按照GB/T 18204.1的有关规定进行;

32管道通风系统有可见尘粒进入室内,或经过检测分析污染物超过GB/T 17095所规定要求

 

 

bB.  系统性能下降:

换热器盘管、制冷盘管、气流控制装置、过滤装置以及空气处理设备机组已确认有限制、堵塞、污 物沉积而严重影响通风系统的性能,均应进行清洗

 

c) 对室内空气质量有特殊要求:为了尽可能的减小管道系统内部的重复污染,易制定包括预防性清洗和维护在内的室内空气质量管理计划。

敏感人群受到伤害,证实疾病发生率明显增高、免疫系统受损的居民建筑,特殊环境,有敏感建材或重要处理过程的建筑

1 管道系统的评估

1 应对管道系统的典型区域进行污染程度检验。

1 当检查结果表明有大量尘粒、碎屑和微生物存在,可以认为管道系统部件被污染。当通过观察和检测分析确认空调系统有微生物生长,此时系统被认为有微生物污染。

1 工程环境控制

1 概述

1 管道系统在清洗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工程环境控制措施来防止污染物扩散到建筑物其他空间。

5 在敏感环境或含有有害材料的建筑中进行清洗时易实施监控措施,当用户有特殊健康要求时易实施监控措施。具体监控措施见附录B

5.1 空调通风管道保持负压

在整个清洗过程中,空调通风管内部应与室内环境保持一定的。压差可以通过空气负压机或真空吸尘设备来实现。对排出的空气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交叉污染。

对排出的空气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交叉污染。

空气负压机或真空吸尘设备建立负压的设备应尽量接近清洗检修口,与通风管道系统连接后方可运行。为了维持所需管道通风系统其他开口应临时密封。正在清洗的通风空调系统中,如果需要安装相应的检修口,应在负压条件下完成作业。

如无特殊设计,空气负压机不应用于收集大量的碎屑尘粒。

在被清洗的管道系统内部应与室内周围环境之间维持一定的压差。应在典型的地点确认所清洗管道系统各个管段的压差。

5.2 作业隔离

在室内环境中的清洗操作很容易引起空气中悬浮尘粒的增加。应对清洗作业进行隔离,在作业与建筑物其它区域之间建立一个屏障,这样会减小作业区外空气中悬浮尘粒的增加和对其它区域交叉污染的机会

5.2.1 一般情况的隔离

一般情况的隔离应用于没有微生物污染物的民用、工业、商业、航运建筑物的空调管道通风系统清洗。一般情况的隔离应采取以下措施:

a) 保护性覆盖:应对作业区采用进行干净的、保护性的覆盖。

b) 防护性换气:在保证通风管道开口处为负压的情况下,作业区位于处于的室内空间对应室内进行保持连续的换气。

c) 设备清洗保护在所有的真空收集吸尘装置和空气负压机的运输送过程中和存放时要对其进口进行适当的密封保护。真空软管在运输中也应密封。所有从室内进入空调通风系统的 工具、设备及部件应进行湿式擦拭并用装有高效微粒空气过滤器的吸尘器进行清洗。

5.2.2 特殊情况的隔离

特殊情况的隔离用于存在微生物污染或严重危害物的各类建筑,尤其是卫生健康保健建筑管道通风系统的清洗。所有一般情况的隔离也可用于特殊情况的隔离,特殊情况的隔离应采取5.2.1的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a) 保护性覆盖:应对超出作业区的室内地板、设备和家具进行覆盖。

b) 作业区隔离:应对作业区的地板、四周及顶蓬采用0.15mm防火聚乙烯或它的替代物进行隔离隔离物的衔接处应严密封。

c) 负压:隔离区域应保持适当的负压。负压应尽可能充分阻止尘粒扩散出隔离区。负压装置出的应经过高效空气微粒过滤器过滤。若负压装置不是直接排出室外,应确认高效空气微粒过滤器可靠性四周无泄漏

d) 隔离拆卸:在移动或拆卸隔离围护之前应对其内表面进行湿式擦拭或用高效空气微粒过滤真空装置清扫。

5.3 清洗装置

应对带入作业场所的工具、设备和器械进行应被清洗干净,不将污染物带入室内环境和管道通风系统中。所有带入作业区的设备带入作业场所应保证在安全状态下运行。整个清洗过程中应限制由于缺乏卫生知识、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潜在交叉污染。所有设备运行都应限制由于缺乏卫生知识、使用人员和用户不安全操作造成潜在的交叉污染。所有清洗工程应符合该项要求。

5.3.1 设备的卫生和安全性检查

严重的微生物孳生或已知管道通风系统内部有污染物存在的情况下,或是卫生保健、有严重危害物等特殊设施建筑内进行的清洗工程,在工作开始前对真空洗尘设备清洗装置都应进行卫生和安全性检查。该项检查应由建筑物业主或其代表监督进行。

 

5.3.2 运行状态条件

所有设备清洗装置都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应符合相关性能和安全标准规定的要求。

5.3.3  真空吸尘设备过滤器

有严重的微生物孳生严重污染者已知管道系统内部存在有害物建筑内进行清洗工程工程时,当使用真空吸尘设备在建筑内向外围排气时,必须使用对0.3微米颗粒的过滤效率达99.97%的高效空气过滤器必须使用对0.3微米颗粒的过滤效率99.97%的高效微粒空气过滤器。在工作开始以前应对使用的高效微粒空气过滤器进行过滤效率确认。

5.4 烟火探测设备

清洗工程过程不应该损害改变或者破坏位于设备当中或直接连在通风管道系统上的烟火探测设备。在需要时,临时修改、变更、停用或重新使用烟火探测设备时,应按照国家关的规定法规和规定执行处理

5.5 建筑增加减压

建筑物增压和减压时,压力的动态变化将会产生潜在的危险有害后对于所有建筑应考虑管道通风系统清洗工程对建筑环境增压减压所造成的影响。建筑物增压和减压的动态变化将会产生潜在的危险和不利结果

5.6 化学制剂使用控制

管道通风系统清洗和修复过程中使用的化学药品应满足国家有关法律和相关标准或法律的要求,不应对管道通风系统和人员造成损害。

5.7 污染物处理控制

通风管道系统中除掉的污染物应进行封装,以防止交叉污染,并按照相的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

清洗过程中用所有真空吸尘设备在改变位置或者从系统中卸下时都应预先密封。应在建筑物外或者负压隔离区任何要求打开污染过的真空尘设备的行为都应在建筑外的或者负压隔离区进行

5.8 工程计划

应对所有管道通风系统清洗工程都要制定工程计划。工程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总体监控计划;

b) 工作范围;

c) 相应的采购和工作任务;

d) 施工时限;

e) 工程的工作人

f) 工程进度表;

g) 设备的验证;

h) 工程将使用的方法;

i) 使用的清洗剂;

j) 安全计划;

k) 其它文件。

5.9 周围空气净化

通风管道系统清洗过程中以及清洗结束后,普通住宅以及商业、卫生保健和特殊用途建筑的房间周围空气进行净化。

净化过程中要求每小时应至少换气4次,将作业区室内尘粒浓度降低到GB/T 18883规定的要求。对于所有商业、卫生保健和特殊用途建筑进行周围空气净化。

 

5.10 清洗过程中有害挥发物的控制

清洗工程开始以前必须确认使用化学药剂的类型和挥发的气体。

应尽量控制挥发物的扩散,减小使用户和工人暴露在挥发物中受伤害

5.11 通告与文件

在使用杀虫剂、清洗剂、涂料和密封剂之前,必须通知被清洗的建筑物业主或其授权的代表。通知内容包括清洗过程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任何气体。在工程进行时,承包商应具有所有化学药品的相应的材料安全数据文档。

6 管道通风系统的清洗

6.1 机械清洗方法

可使用真空吸尘设备、高压气源、高压水源和其他设备将粘附的颗粒与碎屑移除并有控制的效地输送到收集装置。

在机械清洗以前或清洗过程中不应使用任何密封剂、涂和粘结剂。对于多孔材料允许使用密封剂作为临时措施。

6.1.1 真空吸尘设备

机械清洗过程中应使用连续运行的真空吸尘设备。真空吸尘设备应有足够大的功率以保证碎屑的吸入和室内环境的保护。

6.1.2 机械搅动

机械清洗要求机械搅动装置将粘在管道通风系统表面上的碎屑剥离,使碎屑能传送到真空吸尘设备。

6.1.3 接触式真空吸尘器

真空吸尘器应使用高效微粒空气过滤设备,通风系统的指定区域的管道系统内运行。

6.1.4 高压冲洗、蒸汽清洗和湿法清洗

管道系统组件的高压冲洗蒸汽清洗或者其它任何形式的湿法清洗过程都不应该对通风系统部件造成损害。通风系统的多孔部件不应使用清洗化合物或者水不应用于进行清洗管道系统的多孔部件

空气处理单元机组在湿法清洗以后不应残留化学成分。湿法清洗在工作区中产生的废水应在作业区进行封装,并按相关的规定进行处理。

6.2 部件清洗

应对空气处理机组内表面、挡水板、凝结水收集器排水装置冷凝水管风机、排气扇风管以及盘管表面和组件等所有有污染物沉积的部件进行清洗。对于直接清洗困难无法涉及到的区域应开设检修口进行清洗。空气处理机组的加热和冷却盘管之间有无法清洗到的地方,可将盘管拆卸或移出后进行彻底清洗。

所使用的清洗方法应保证通风管道系统所有部件达到视觉清洁要求。

清洗后,应将调节阀、百叶风口调风器、格栅、扩散器和其它气流调节空气分配装置清洗后应将它们恢复到原位。

在清洗电加热盘管时,盘管的电源应断开并锁定或挂标识。对于湿法清洗,仅允许使用非腐蚀性清剂,盘管在重新使用前应洗掉化学制剂并彻底干燥。

盘管表面清洗

盘管组件的所有部分都应进行清洗。若空气处理单元的加热和冷却盘管之间有无法清洗到的地方,可将盘管拆卸或移出后进行彻底清洗。

盘管的表面应进行彻底清洗以达到视觉清洁的程度。清洗的方法不应对盘管表面和肋片产生任何明显的损伤(移位,阻碍换热,或者造成腐蚀)。同时也应遵守厂商提供的操作指南。所有的化学药品的残液应彻底从盘管和管道系统的其他表面清除干净。

对于有微生物污染的盘管应采用湿式处理方法进行清洗。

应对凝结水盘和排水管进行清洗和冲刷。在清洗前和清洗后应对凝结水盘进行检查确认操作正常。

没有排水水盘的循环盘管

盘管清洗一般应使用高压水和化学制剂的湿法清洗方法。为防止泄漏,当湿法清洗没有水盘的盘管时应采取措施收集冲洗水。

如盘管中没有微生物污染存在,使用接触式真空吸尘器和空气清扫的机械清洗过程是单排/双排冷热盘管管内清洗的一种可行方法。三排或者更多排的盘管可采用湿法清洗。

检修口

 清洗前应合理开设检修口,检修口应满足清洗工程和修复的需要。

6.3 玻璃纤维部件的清洗

玻璃纤维部件应采用装有高效微粒过滤器的接触式真空吸尘设备或者其他的设备对玻璃纤维部件进行彻底清洗玻璃纤维在清洗中不应变湿。

使用的清洗方法不应对玻璃纤维件产生损害,并使部件达到视觉清洁的要求。

1.1 隔热隔音玻璃纤维衬套和其它明显老化(如出现剥离,磨损,破碎和撕裂等)的隔热隔音衬套区在机械清洗合格后可用相应的修补材料修复。对不可修复的材料应进行更换。

6.4 生物污染清洗

6.4.1 清洗方法

表面清洗应通过机械清洗方法对通风系统进行表面进行清洗,以除去尘粒碎屑营养源和表面污染。

清洗后的表面应达到视觉清洁的要求。

6.4.2 被污染多孔材料的更换与清洗

更换被生物污染的多孔材料。易更换被生物污染的多孔材料。位于多孔材料之下的非多孔材料基底在安装新多孔材料前应进行机械清洗。

不可能更换所有污染多孔材料不可行时,作为临时控制措施,应对没有更换的多孔材料表面应进行机械清洗。

6.4.3 被污染多孔材料的清洗

当被污染的多孔材料不可能更换时,作为临时控制措施,应对没有更换的多孔材料表面应进行清洗。

6.4.4 表面处理

使用涂料或密封剂等进行在使用涂或密封剂之前应对管道系统多孔材料进行机械清洗。表面处理只作为一种临时的控制措施,以恢复材料表面的整体性

杀虫剂、消毒剂的使用和表面处理应在表面清洗合格后进行。不应该用表面处理替代机械清洗。表面处理应在本标准中清洁度检验之后进行。

1.1.1 杀虫剂、消毒剂和涂料

杀虫剂、消毒剂和涂料的使用应在表面机械清洗合格后进行。

在使用时,化学杀虫剂、消毒剂和涂料应严格按照生产商说明书使用。

1.1 损坏的玻璃纤维材料

如果有迹象表明损害、变质、剥离、易碎、微生物孳生或含湿量过大,以至于清洗或表面修复不能使玻璃纤维材料复原,应更换玻璃纤维材料。

如果玻璃纤维材料必须被替换,所有的替换材料需满足现行的工业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1.1.1 隔热隔音材料的更换

风道系统的所有已老化的玻璃纤维和隔热隔音材料清除后,在安装新的绝缘体以前应对其底表面进行清洗并不能留有可见的松散碎屑。

对于管道系统一般风管的绝缘隔热隔音装置应遵循相关标准和以下要求。

所有的用于管道系统的绝缘替换材料都应满足或超过原材料或现行法规的特殊要求。替换材料的安装需严格按照生产商说明书进行。

所有替换材料的接合处应按照现行的工业标准用胶粘剂或金属镶条进行密封。替换材料安装完成以后,所有表面都应该满足清洁度检查的要求。安装完成后可对玻璃纤维隔热隔音绝缘材料进行机械清洗,以保证清洁度检查符合要求。

7 清洗后的修复与更换

7.1 材料的修复与更换

清洗后当材料部件的表面明显出现尘粒气味,并对进入通风系统空气质量产生不良影响,应向业主提出对材料进行修复。

隔热隔音玻璃纤维衬套和其它明显老化(如出现剥离,磨损,破碎和撕裂等)的隔热隔音衬套区在清洗合格后可用相应的修补材料修复。对不可修复的材料应进行更换。

 

7.2 管道通风系统外部绝缘材料的修复

由于清洗作业需要移开外部绝缘或防结露材料时,应在清洗工作结束后和空调系统重新运行前对这些部位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到有效原始的功能。

7.3 管道系统的修理记录

及时记录由于原有损伤或清洗过程中发现的老化以及需修理管道通风系统部件应记录,并呈交给被清洗的建筑物业主或其代表。

对于合理设计,安装并且结构上稳定的管道系统,任何清洗过程都不应对系统及其部件造成损害,或对其性能、运行及系统的正常寿命产生负面影响。

修理和更换有故障的机械设备不包括在本标准的讨论范围中。修复也不包括管道系统缝隙的密封。

8 工程监控

当用户有特殊要求时,或在敏感环境或含有有害的建筑中进行清洗或用户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实施工程监控措施。具体监控措施见附录A

若有特殊要求时对清洗工程进行监控,监控内容见附录B

9 清洗效果的检验

9.1 概述检验要求

管道在通风系统清洗之后系统各部件投入使用之前,应进行清洗效果进行检验。清洗效果检验适用于系统中所有多孔和非多孔部件。清洗效果检验方法如下视觉目测法和称重法

9.2 方法1视觉法目测法

对于多孔和非多孔部件应使用目测视觉检查来判断管道通风系统是否达到视觉清洁的要求。当内表面没有碎片和非粘合物质时,可以认为达到了视觉清洁。如果部件为视觉清洁时,不需要进行进一步清洗

如果视觉检查不能确定清洗效果时,应进行称重法。

9.3 方法2称重法

9.3.1 擦拭取样

将磁性取样框贴在风道内表面检测位置上,用无纺非织化学布擦拭取样框所包围的风道表面,然后通过无纺非织化学布擦拭前后的量差,对风道清扫效果和风道内的污染情况进行评定。

9.3.2 使用器材

a) 擦拭取样框,取样框的形状和尺寸见附录B

b) 无纺非织化学(100%聚丙烯非织化学布)

c) 密封式塑料袋(120mm´85mm);

d) 精密数字天平(±精确到O.000001g);

e) 一次性塑料手套;

f) 画线笔;

g) 称量托盘;

h) 保管箱;

i) 记录表。

9.3.3 检验方法

9.3.3.1 检验前准备

a)将一片无纺非织化学布分成4等份,将每两份放入一个密封袋中(每袋称为一套),在密封袋上填写检测点和检测位置的编号,存放1天后使用。

b)将每套无纺织物放在称量托盘上用精密数字天平称量2次,取其平均值作为擦拭取样前的重量。

9.3.3.2            现场检测

a)将磁性取样框固定在风道的检测位置上。

b)用2片无纺非织化学布将取样框内的残留灰尘擦拭干净。

c)将2片取样后的无纺非织化学布放入塑料袋内进行保管。

d)应在清洗前的检测位置上做标记,以防止将此位置被选作清洗后的取样位置。

9.3.3.3            实验室测量

a)将取回的各套无纺非织化学布放在天平上测量2次,取其平均值作为取样的重量。

b)求取各套试样的平均重量差,然后将其换算成每平米m2的数值,将此值作为残留尘粒量。

9.3.4       判定指标基准值

残留尘粒量应在1.0g/m2以下尘粒清除率应该在70%以上,且每m2的残留尘粒量应该在1.0g以下

称重法内容见附录A

9.4 检验规则

应在清洗过的通风系统内随机抽取3个检测点(回风管1点、空气处理机组2点、送风管2点),在每个检测点的管道内表面的上、下和一侧各取1个检测位置,求其平均值总平均值达到9.3.4所规定的要求则检验合格

应在清洗过的管道通风系统内随机抽取3个检测,应在每个检测管道内表面的上、下和一侧3个检测位置位置,并测3个值,其平均值合格,合格。若3个检测点有1点不合格时,应增加6个检测点;若再有2个以上的点不合格,则清洗效果不合格。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称重法

A.1 擦拭取样

将磁性取样框贴在风道内表面检测位置上,用非织化学布擦拭取样框所包围的风道表面,然后通过此非织化学布擦拭前后的质量差,对风道清扫效果和风道内的污染情况进行评定。

10.3.1使用器材

1)  擦拭取样框;

2)  非织化学布(100%聚丙烯非织化学布)

3)  密封式塑料袋(120mm´85mm)

4)  数字天平(精确到O0001g)

5)  一次性塑料手套;

6)  画线笔;

7)  称量托盘;

8)  保管箱;

9)  记录表。

10.3.1检验方法

10.3.1.1检验前准备

1)将一片非织化学布分成4等份,将每两份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在密封袋上填写检测点和检测位置的编号,存放1天后使用。(每袋称为一套)

2)将每套织物放在称量托盘上用数字天平称量2次,取其平均值作为擦拭取样前的重

量。

10.3.1.1现场检测

1)将磁性取样框固定在风道的检测位置上。

2)2片非织化学布将取样框内的残留灰尘擦拭干净。

3)2片取样后的非织化学布放入塑料袋内进行保管。

4)应在清洗前的检测位置上做标记,以防止将此位置被选作清洗后的取样位置。

10.3.1.1实验室测量

1)将取回的各套非织化学布放在天平上测量2次,取其平均值作为取样的重量。

2)求取各套试样的平均重量差,然后将其换算成每m2的数值,将此值作为残留尘粒量。

10.3.1判定基准值

尘粒清除率应该在70%以上,且每m2的残留尘粒量应该在1.0g以下。

 

 

 

 

 

 

 

 

 

 

附 录 A 

规范性资料性附录)

工程监控

 

A.1 概述

每个通风空调系统清洗工程都应有制定监控方案。

监控方案的制定过程应有建筑物业主或其代表的参与。在制定方案中应考虑以下问题:

-系统清洗过程中对用户和施工人员的保护;

-精密设备、建筑材料和隔离区的保护;

-保护和停用建筑安全控制装置。

A.2 工程监控方案内容

典型的工程监控方案执行应包括下面以下监控主要内容:

承包商和子承包商清洗负责人在工程预备会的记录;

清洗工程所需设备的型号文件;

-确认清洗工程所需设备到达作业前的卫生状况;

-室内环境状况的监控,以使清洗工作不对居民产生不利影响;

-隔离区隔离有效性的监控;

-检查在用进入工作作业区的化学药剂和材料是否通过认可;

-检查安全设备的使用;

-根据工程规范和本标准监控清洗效果;

-记录已清洗过的区域;

-检查检修口的封闭方法是否正确;

-提供工程竣工文件清出记录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取样框

 

检测管道尘粒采样框形式和尺寸如下:

 

 

 

 

 

 

 

 

 


                               B  尘埃采样模板

 

 

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