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们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SY/T6300-1997

采油用清防蜡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采油用清防蜡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采油用清防蜡剂的实验室评价和质量检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510--1983 石油产品凝点测定法

GB/T601--1988 化学试剂 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675--1993 化学试剂 碘

GB/T676--1990 化学试剂 乙酸(冰醋酸)

GB/T679--1994 化学试剂 乙醇(95%)

GB/T1272--1988化学试剂 碘化钾

GB/T2306--1980 氢氧化钾

GB/T6324.1--1986 有机化工产品水溶性实验方法

GB/T6678--1986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6680--1986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3.技术要求

 采油用清防蜡剂按其在水中的溶解性分为水基的和油基的两类。

 采油用清防蜡剂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4.实验方法

4.1外观

 在非直射自然光下用肉眼观察。

4.2凝点的测定

 按GB/T510规定测定

4.3 溶解性的测定

按GB6324.1规定测定

4.4 pH值的测定

 用精密pH试纸测定。

4.5防蜡率的测定

 按附录A(标准的附录)规定测定.

4.6 溶蜡速率的测定。

 按附录B(标准的附录)规定测定。

4.7 有机氯含量的测定

按附录C(标准的附录)规定测定。

4.8 二硫化碳含量的测定

 按附录D(标准的附录)规定测定。

                                   表1  技术要求

项       目

质   量   指   标

水          基 油          基
外观 均匀液体
凝点ºC 低于当地冬季最低气温
溶解性 溶于水 不溶于水
pH值 7.0-10.0
防蜡率% 15 20
溶蜡速率g/min 0.016
有机氯含量%
二硫化碳含量%

5.检验规则

5.1 清防蜡剂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有出厂的产品都符合本标准要求。并附有产品合格证。

5.2 清防蜡剂按批检验。每3t为一批,不足3t按一批计。

5.3 采样方法:

5.3.1 按GB/T6678--1986中6.6的规定采样数量。按GB/T6680-1986中1.5.7a)的规定进行全液位采样。采样总量不得少于1000mL.

5.3.2将采到的样品充分混合后,等量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瓶中,密封并帖上标签。标签上应注明生产厂家名称,产品名称、批号和采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另一瓶保留备查,保留期为3个月。

5.4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5.4.1 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凝点、溶解性、pH值、防蜡率、溶蜡速率。

5.4.2 型式检验项目为表1规定的全部项目。

5.5 如检验结果中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加倍采样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为不合格产品。

5.6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由仲裁单位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仲裁检验。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包装桶壁应有明显牢固的标志。其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标准编号、商标、生产厂名称、地址、净质量、总质量、生产日期并有易燃品标志。

6.2清防蜡剂 用铁桶包装。净质量误差不大于1%

6.3装卸运输过程中,应小心轻放,严禁撞击,以免泄露。

6.4贮存时应放于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在标准规定条件下,保质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