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们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SY/T6300-1997
采油用清防蜡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采油用清防蜡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采油用清防蜡剂的实验室评价和质量检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510--1983 石油产品凝点测定法
GB/T601--1988 化学试剂 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675--1993 化学试剂 碘
GB/T676--1990 化学试剂 乙酸(冰醋酸)
GB/T679--1994 化学试剂 乙醇(95%)
GB/T1272--1988化学试剂 碘化钾
GB/T2306--1980 氢氧化钾
GB/T6324.1--1986 有机化工产品水溶性实验方法
GB/T6678--1986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6680--1986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3.技术要求
采油用清防蜡剂按其在水中的溶解性分为水基的和油基的两类。
采油用清防蜡剂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4.实验方法
4.1外观
在非直射自然光下用肉眼观察。
4.2凝点的测定
按GB/T510规定测定
4.3 溶解性的测定
按GB6324.1规定测定
4.4 pH值的测定
用精密pH试纸测定。
4.5防蜡率的测定
按附录A(标准的附录)规定测定.
4.6 溶蜡速率的测定。
按附录B(标准的附录)规定测定。
4.7 有机氯含量的测定
按附录C(标准的附录)规定测定。
4.8 二硫化碳含量的测定
按附录D(标准的附录)规定测定。
表1 技术要求
项 目 |
质 量 指 标 |
|
水 基 | 油 基 | |
外观 | 均匀液体 | |
凝点ºC | 低于当地冬季最低气温 | |
溶解性 | 溶于水 | 不溶于水 |
pH值 | 7.0-10.0 | — |
防蜡率% | ≥15 | ≥20 |
溶蜡速率g/min | — | ≥0.016 |
有机氯含量% | 无 | 无 |
二硫化碳含量% | 无 | 无 |
5.检验规则
5.1 清防蜡剂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有出厂的产品都符合本标准要求。并附有产品合格证。
5.2 清防蜡剂按批检验。每3t为一批,不足3t按一批计。
5.3 采样方法:
5.3.1 按GB/T6678--1986中6.6的规定采样数量。按GB/T6680-1986中1.5.7a)的规定进行全液位采样。采样总量不得少于1000mL.
5.3.2将采到的样品充分混合后,等量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瓶中,密封并帖上标签。标签上应注明生产厂家名称,产品名称、批号和采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另一瓶保留备查,保留期为3个月。
5.4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5.4.1 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凝点、溶解性、pH值、防蜡率、溶蜡速率。
5.4.2 型式检验项目为表1规定的全部项目。
5.5 如检验结果中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加倍采样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为不合格产品。
5.6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由仲裁单位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仲裁检验。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包装桶壁应有明显牢固的标志。其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标准编号、商标、生产厂名称、地址、净质量、总质量、生产日期并有易燃品标志。
6.2清防蜡剂 用铁桶包装。净质量误差不大于1%
6.3装卸运输过程中,应小心轻放,严禁撞击,以免泄露。
6.4贮存时应放于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在标准规定条件下,保质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