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子式] C36H69NO13

[分子量] 747.96

[克拉霉素化学名] 6-0-甲基红霉素

[性状]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颗粒。

[适应症] 本品适用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副鼻窦炎;(2)下呼吸道感染:包括支气管炎、细菌性肺炎、非典型性肺炎;(3)皮肤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

[用法与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每次0.25g,每十二小时一次;重症感染者每次0.5g,每十二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药理作用] 本品属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其机制是通过阻碍细胞核蛋白50S亚基的联结,抑制蛋白质的合成而产生抑菌作用。本品对革兰氏阳性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有抑制作用。对部分革兰氏阴性菌,如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杆菌、淋病双球菌、嗜肺军团菌和部分厌氧菌如脆弱拟杆菌、消化链球菌、痤疮丙酸杆菌等也有抑制作用,此外对支原体也有抑制作用。本品特点为在体外抗菌活性与红霉素相似,但在体内对部分细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等抗菌活性比红霉素强。本品与红霉素之间有交叉耐药性。

[不良反应] 口服克拉霉素后,某些病例有胃肠道不适,转安酶可能暂时升高,中止服药后便可恢复正常。可能发生过敏反应。

[禁忌症] 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哺乳期妇女或严重肝功能低下者禁用。某些心脏病(指心律失常、心跳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水电解质紊乱者及要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也禁用本品。

[注意事项] 肝功能不良或肾功能严重损害的患者应谨慎。

[贮藏] 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有效期] 暂定一年半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1999)X-161-14号

[新药证书] 国药证字(1999)X-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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